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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天理不容者:終須伏法!台大博士生 李念龍 確認殺害三隻小貓判刑一年六個月

 

 

台大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前博士生李念龍判刑確定

 

一年六個月徒刑!

 

法官你最好不要讓他緩刑!!


真是台大之光啊!!

面對這種人形大便生物

個人還是覺得判的太少!!

不過至少動保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也會給那些會偷偷虐待動物的人們,一個警惕!

中廣新聞內文:

博士生虐殺三貓 毫無悲憫心 判刑1年6月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3/30 19:36

台灣大學前博士生李念龍,涉嫌將三隻貓虐待致死,台北地院依「動物保護法」重判他一年六個月,法官認為,被告是高級知識份子,卻沒有慈悲之心,以欺凌弱小動物為樂,事件遭揭發後,也沒有悔改認錯,因而重判一年半徒行,而這也是因虐貓第一個遭重判的案例。 (黃進恭報導)

全案發生在九十七年間,台大校園常出現幼貓屍體,由於貓屍傷痕累累,疑似遭人活活凌虐致死,引發愛貓人關注,經「貓咪論壇網站」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查出當時台大博士生李念龍疑似涉案,台北市動檢所及警方調查後將李念龍移送北檢偵辦。 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李念龍涉嫌虐殺三隻貓,每一隻判刑七個月,三罪合併執行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理由指出,生命無價、眾生平等,動物和人類都是宇宙的一環,就生命尊嚴可貴而言,並沒有輕重之分。被告李念龍身為高級知識份子,卻沒有慈悲的心、悲憫之念,欺凌完全沒有自救能力的弱小動物為樂,視生命如芻狗,完全無視動物也有感覺恐懼與生理心理的痛苦,充分表現出人性上最黑暗與墮落不堪的一面,且事情遭揭發後,仍不知後悔,也沒有檢討認錯改過之意,因而有懲罰必要,判處一年六個月徒刑。

 

 

 

 




yahoo新聞 輸入台大博士生



全部都是這個的消息啦~~~

台大的姑息態度造成的結果就是這樣囉~~

 

 

剛剛在寫這篇文章的同時,發現所有新聞都很有志一同的把第一行系所名稱拿掉!!

台大動作真是快呀~

儘管內文還是有部份報紙有提到,可見台大之手段!!!!!

那我就來強調一下!!

http://www.esoe.ntu.edu.tw/members/bachelor.php

台大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前博士生李念龍

 

這樣大家夠清楚了吧!!


http://tw.myblog.yahoo.com/jw!k.BlCF.LCRWmhFZ_P1xwPQ--/article?mid=2208%E6%9D%8E%E5%BF%B5%E9%BE%8D

有屎國生物照片!

大家要看清這個臉!!

4 則留言:

凱凱 提到...

  這樣叫重判?我認為最少應該 1 隻 1 年,而且不得緩刑!

  不過說真的,要花人民的納稅錢至少 1 年來養這個廢物,用想的都覺得很浪費!最好讓牠 3 天吃一餐。

  這種的進去蹲可能會裝很乖,假釋後再宰幾隻來玩玩~~

版主 提到...

這種喔~我覺得~

他怎樣對貓 我們就怎樣修理他

聽說他父母都是老師

哀~
渣!

小痞 提到...

>:) >:) >:) ,現世報~這個判他的法官讚啦! =D>

之前還有個虐狗的被人丟雞蛋,說要告丟他雞蛋的人,王八蛋。

版主 提到...

那個人好在是遇到他們..要我就扔貓大便~

最臭的XD

希望法官二審也撐住,直接給他定讞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