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教改之後,有個愛出名基金會,打著人本口號。
專門炒作新聞!!
分別在各大明星學校,
堵學生、套學生的話、以引導式談話來誤導一些學生們說出似乎對老師不利的談話~
藉以炒作新聞!
就由這篇作為開頭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18/78/q4l8.html
學生與家長 求償百萬敗訴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市螢橋國中教師雷作富,升旗時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遭陳姓女學生及陳父以侵犯隱私權為由求償一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老師為維護校園秩序與學生安全搜書包,屬行使教師「生活指導權」裁量範圍,符合比例原則,若真侵害學生權利,也可「阻卻違法」,判老師不必賠償。
雷作富也是國內首例因搜書包而挨告的老師,他昨天受訪時說「都是為學生好」,對於被告感到無奈與遺憾,其餘不便多回應。
判決理由:屬於生活指導權
法官指出,學校並非單純傳遞知識,還有健全學生人格發展的任務,而老師除授課外,還有「授業自由」、「教育評價」及「生活指導權」,合理的搜書包,屬於生活指導權範疇。
陳父則說,不願因這件案子影響自己及別人的孩子,一切由司法最後裁量,且他已遭雷某控告誹謗,不便再回應。陳母表示,她一直教育小孩子要尊重別人,但女兒卻未獲老師尊重,她認為老師不能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就搜書包,目前女兒已轉學,令她心疼。
判決書指出,雷作富為螢橋國中某班導師,陳女九十五年就讀該班時,雷帶著五名學生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當時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但陳女書包被查出手機。陳女及陳父主張,雷某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即搜書包,侵害隱私權。
雷作富主張,當時是配合執行台北市教育局「春暉專案」,了解有無違禁品進入學校,且目前幫派及毒品入侵校園層出不窮,他針對學生安全相關事項進行預防性檢查,出於公益目的,屬於合理管教範圍,且陳女未因帶手機遭任何責罰,並未侵害學生權益。
可阻卻違法 侵權也不必賠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老師為維護學生及校園安全,只要不逾越正當的權利範圍,所採用的方法縱使侵害學生隱私權,也有「阻卻違法」性,雷作富為配合專案,以搜查書包方式檢查,屬於行使教師生活指導權的合理裁量範圍,若因此侵權,因為阻卻違法,所以免責。
法官認為,隱私權的保障並非漫無邊際,而雷某僅是查看書包內物品,並未查閱學生日記、手機內容的隱私,加上陳氏父女無法主張何項隱私被侵害,判決雷不必賠償。
雷作富表示,他都是為學生好,至於會控告陳父誹謗,是因陳父在網路上散布不實的訊息,誣指他體罰學生受傷,他要求澄清,對方不理會,遂採取法律途徑自保。
已經說不可以帶手機了還帶又沒處罰,這樣就想要a一百萬喔??
腦殘家長!!
女生還說心理受創??冰淇淋做的喔???這樣就受創。
那以後不用出社會就會自殺了啦!!
果然是
不死族家長就有不死族的小孩=.=+
人本基金會在哪???
躲起來了。
法官眼睛還是雪亮的~~
等到台灣的教育完蛋之後,要負擔這些成本的是這整個社會!!
6 則留言:
人本的名聲很臭 , 連我這個鄉下人都知道 .
他已矯枉過正 , 講直白一點 ~~~
不擇手段的變態
說得真是太好~
他們也是以營利為目的!!
只是他們的對象是可憐的老師~~~
^_^
台灣這個社會最怪的就是...再怎麼臭的大便都有人大口大口的往肚子裡吞...
看看有多少無腦的家長盲目的跟著屎大人無限上綱的講人本就知道了啦!
台灣喔...要靠那些混帳官僚心態教養出來的垃圾後代...那還不如像陳水扁講的...自己游過去好了
靠!看來我該要趕快來去學游泳了 T__T
別忘了 家長都是最無敵的
老師除了要應付死小孩以外
還要對付死纏爛打的家長 累喔
家長除了當老師以外 還有比較有知識水平的
是無法體會老師的難處的
人本基金會~~~~~~~
唉! 教改搞成這樣~~~~~~~
要是單挑合法,我第一個挑的就是史英 !!
呵呵~要排隊喔!!
張貼留言